之前曾針對台鐵攜帶單車的不合時宜的規定寫email反映給交通部觀光局,因兩鐵觀光為其重要政策,希望透過交通部觀光局給臺鐵意見會比較有效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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想當然爾,後來回覆我已函轉給臺鐵而不了了之。

我覺得要讓他們瞭解公路車 / 折疊車 的差別還需要一段時間,是故雖然臺鐵官網最後沒有修改分類法,但是2016年3月改成:

1. 打包後 長、寬、高之和不得超過220公分 (雖然這長度很緊繃,但前後輪拆起來也不會多出太多,姑且不相信列車長會帶皮尺真的來量吧。)

2. 現在【 所有列車皆可乘車】了之前規定帶單車只能選這班【 可攜帶「置於攜車袋之自行車」(放置12車)】)

另外既然台鐵沒有明確定義折疊,那麼「非折疊」就當作是指那種沒辦法現拆的校園車,而公路車前後輪拆了也是「折疊」車的一種吧!(註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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也就是說,也可以正大光明帶單車搭太魯閣和普悠瑪了,記得拆了前後輪(變折疊)、放置在攜車袋內喔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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進站前打包,做隨身行李(無須另行購票)進站,

放在列車最後一排座位後面把手朝下(把手有轉向一邊,所以是一邊的握把靠地面)、後岔朝上,直立起來比較不會妨礙到走道,最後讓車子倒向靠牆放好。

太魯閣比較寬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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普悠瑪比較窄,如果可能妨礙前面乘坐的乘客,記得跟人家打聲招呼,或盡可能橋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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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車和八車的前面也有行李置放區可以放

以上為搭乘北迴線經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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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S. 剛開始不確定列車長會不會刁難,列車長走到後面時還特別轉頭過去觀察他的反應,結果不外乎是,看到沒反應、連看都不看。和以前被刁難有天攘之別。

我也想好了,如果真的「被關心」,站務人員問你「這是不是折疊車?」,各位車友,雖然這個問題可能某種程度「小」看了你(的車),沒關係,你就儘管說「是」就好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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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旅客攜帶自行車乘車簡明表】中已載明「折疊式(指完全置入攜車袋之自行車)」,所以拆了前後輪的公路車也算囉。

另有車友說,太魯閣號不能帶單車,因為簡明表最下面載明「 非上表所列車種不得攜帶自行車搭乘,違規...... 補收旅客搭乘區間之列車全價票價。」所列車種真的不包含太魯閣號,但最新【搭乘規則】(如本文第二張圖)寫「所有列車皆可乘車」,有所牴觸,或許是台鐵網站沒更新,或者就視為「搭乘規則」效力大於「簡明表」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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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/22更新
有朋友說他帶單車搭太魯閣號被站務人員攔下,我想可能是兩個原因之一:

1.車子包起來太大了,根本就超過規定220cm太多。>>請低調進站,能不被端詳就不被仔細端詳。如果不小心把車袋拿高過票口,太醒目了不攔也難。我都讓車子低於腰部(就像帶著一個大行李一樣)進去。

2.被認定為「非折疊車」>>請堅持告訴站務人員說,你這台是拆了輪子的「折疊車」(完全置入攜車袋之自行車),如註。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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