禮拜六跑去羅斯福路的天橋玩


狗狗攤待領養的狗狗(不知道後來有沒有人領養)


因為公車專用道地面有了斑馬線
天橋比較少人走了
在上面辦活動就是酷斃了

我準備了伏特加檸檬入場
不過最後沒換出去

在念詩攤遇到同鄉Ddelete,
送我一瓶啤酒和鄭愁予的野店,
Ddelete 念著:
> 是誰傳下這詩人的行業
> 黃昏裹掛起一盞燈

> 啊,來了
> 有命運垂在頸間的駱駝
> 有寂寞含在眼裹的旅客
> 是誰掛起的這盞燈啊
> 曠野上,一個矇矓的家
> 微笑看……
> 有松火低歌的地方啊
> 有燒酒羊肉的地方啊
> 有人交換著流浪的方向…

夏天午後的陽光照的天橋像天堂,
看著腳下1號公車古怪的駛過去。

後來在畫畫攤借了奇異筆,
畫了一張Ddelete像給他,
行「以物易物」之實 =)



還有小書攤
本來要拿一本柯裕棻的書
但想先繞完再回來拿
就被拿走了

ㄎㄎ

三點樂團開始起鬨
整個很嗨
不時感覺天橋在空中搖晃

畫畫攤的老闆不知去向
我便據地為王
後來來了一個客人小井

交易中:



交易結果:

我拿著她畫的我,她拿著我畫的她。


橋面掛著反WTO、聲援樂生等布條

局裡打羽球的朋友imagelight在光華雜誌也來跑新聞,
背著十五公斤的攝影裝備令人佩服。

突然看到一個鏡頭就衝去馬路中間拍,
我在後面緊跟著跑,
幫忙看看公車是不是還沒撞過來。

嗯,攝影記者工作內容有刺激。
幸好不用像無線電視要守法院門口。


認識會照相的朋友就是有這種好處:

Meiching @ bridge

(認識我的人就會說:可以拿去騙人)哼哼


不過好像有一顆痘痘要冒出來了 :G

*photos by imagelight

*換命不換錢以物易物市集簡介:
時間:2006/08/05 (pm1:00~6:00)
地點:公館水源市場前天橋

天橋能幹麻?走路?經過?賣口香糖?賣冒牌手錶?
除了這些還能在這個空間做些什麼?

有一塊空間 幾個沒事做的傢伙 背起吉他 扛起肥皂箱 擺二手書 或是從家裡翻出來的廢/寶物

誰說娛樂一定要消費?誰說市集一定要花錢?
來以物易物市集的人可以用任何形式的勞務彼此交換 伏地挺身 幫忙打掃 互相跳馬背 讓想像力掌權 不限形式 隨便你搞

活動內容
1.以物易物 欲擺攤者請自備啤酒
2.阿丘巴(比腕力大賽),參加就有啤酒喝
3.肥皂箱演講
5.音樂表演
6.教學平臺


*公共空間與天橋(關於為何辦市集)

一、什麼是公共空間?

對城市居民而言,公共空間並不是指「公有地」、「公有建築物」等直觀式的場所,功能也不僅是「公眾使用」。所謂「公共空間」,應該由社會性的角度來談:它是具體化的社會,是個一個「居民社會」與「國家歸訓」角力的實體空間。
在城市中,我們可以試著用「公共空間」的社會概念定義所謂「公共空間」的內涵:空間就是社會。公共空間是一個表徵性的空間,是可被所有居民感知的、可參與討論的,這是一個可「生活其中」以拓展公共生活的空間;同時,公共空間也是個實質性的空間,是現代性都市計畫所造就的實體公共設施和都市公共服務,這是一個由各種專業實務所營造出來的真實空間。所以,公共空間,是在既定權力關係下,由國家政治規劃界定的,但同時也是由社會生活所使用的一種共同空間。
公共空間,既然是由上而下、依照國家機制以現代性都市價值所規劃出來的硬體空間,那生活於空間之中、空間附近的人民,也可以由下而上,透過自己的想像,改變硬體空間的使用價值。這樣的使用與想像,可被視為一個挑戰國家規制的行動,亦可被視為一種改變公共空間潛在能量與權力關係的方式:民眾自己為空間賦予意義。它可以是交談的場所,成為論述的空間;它可以是生活的場所,成為社區活動凝聚的空間;它可以是行動的場所,透過空間連接都市區域差異與接縫的連結空間。

二、公共空間如何再利用?

那麼,身在台灣的我們該如何想像「公共空間」?是遵循著國家機器劃界出來的各式規範與行動邏輯,想使用街道就向上級申請、想張貼佈告就去里長伯那邊蓋個章?若要把創意、體力、休閒以不花金錢的方式實踐於日常生活中,我們該如何利用就在自己身邊、幾乎閒置各式空間?我們自己(每一個台北市民、台灣居民)算不算「公共」、算不算「人民」?「公共」的事情等不等同於「人民」的事情?如果是,為什麼界定何者為「公共空間」的人不是我們自己?為什麼拿著工程圖計算如何以「公共空間」美化市容、或是拿著計算機評估一塊「空地」一幢「空屋」的,總是以規劃里民活動中心為名請款的人,總是摸摸鼻子賣掉土地人,總是公部門、政府、上頭掛滿一堆名目的「專家」,而非天天都與這些閒置空間、土地與房屋發生關係的「人們」?
誰掌握了界定的權力?
若公共空間屬於公眾,若公共代表人民集體的利益,那麼我們自己就應該有權力隨時使用公共空間、隨時透過閒置的牆面、閒置的空地、閒置的硬體設施,以自己的方式使用它、挑荒廢的空地與屋舍辦起活動、在晾在空中僅供行走的天橋辦起市集;而無論活動如何實踐,這樣草根的、底層的、公眾基礎的空間再造與利用,都可以被視為是一種「空間近用」:「利用空間」的行動,成為表達都市空間權力不平等的媒介,具有實踐性的力期待社會權力結構的改變。
就拿天橋來說,當北市政府拿著城市規劃藍圖告訴生活在公館的居民:「天橋是拿來過馬路用的,是供行人通行順暢用的」,並明定天橋是「公共空間」,不得以擺攤販售、阻礙交通、破壞容貌、打擾居民等行為出現,我們對於天橋是否可以有跳躍這些「規範」的想像?天橋除了走路、經過、代替斑馬線以安全穿越馬路之外,還可以幹麻?
公館水源市場前天橋,在有冷氣的捷運地下道興建後使用率大低,最近公車專用道開跑,斑馬線的設置讓民眾過馬路不再需要爬樓梯,天橋更顯閒置。其實公館天橋右接台大、左接公館商圈、爬上樓梯還可直入水源市場,它不應該只被功能性地當作一個「穿越的空間」,而應該是個邀請、停留的民眾「參與」空間。它處於城市新與舊(商圈與市場)的接縫地帶,同時也提供學院「開放邊緣」與周圍市區對話的接縫管道,論述與行動,在這個隨著都市更新漸漸「荒廢」的空間中,似乎找到發生的可能。
市集是個概念,小規模,透過空間利用,稍微擾亂城市對於市民生活的歸訓設計,提供一個不須花錢,就可以天馬行空、恣意交換、暢所欲言的場域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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